服务合同

简塑网会员整合推广服务协议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甲方(客户):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方(服务提供方):简塑(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8MA1JM2BH0W

业务联系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原则,就甲方采购乙方平台会员、公域广告、私域社群营销、数字名片 SaaS 工具、云展汇会展配套整合营销推广服务订立本协议。

重要约定:本协议 + 附件一《服务项目订单》共同构成本次完整合同,附件与本协议法律效力等同。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1 乙方运营七大业务站点:原料站、改性站、橡胶站、模机站、制品站、云展汇、商协汇。结合甲方所属行业选定对应站点,提供企业商铺展示、商机对接、行业资讯、私域社群营销、数字名片、云展汇线上展厅、展会配套宣传等会员及增值营销服务。

1.2 会员基础权益以乙方平台公示会员章程为准;社群推广、数字名片包含各会员等级对应的基础标配权益,超出基础额度的部分均为增值付费服务;其中数字名片实行会员阶梯配额管理,设置对应等级使用上限,超额增值采购存在等级封顶限制,如需更高使用额度,须升级对应会员等级,可随会员套餐一并采购,也可单独选购增值额度。网站广告、社群冠名专场、云展汇会展服务、信息流投放、社群推广、数字名片等增值营销服务,均以附件一订单勾选确认项目为准。

1.3 营销效果免责:互联网营销推广受行业行情、市场竞争、流量规则、甲方产品与经营能力等多重外部因素影响。乙方不对曝光量、点击、咨询线索、客户成交等经营效果做保证性承诺。


第二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权利义务

1、向乙方提交的企业资质、图片、文案、产品素材等全部资料必须真实、合法,不得侵犯第三方商标、著作权、肖像权等合法权益。因甲方素材引发投诉、索赔、行政处罚、诉讼,全部责任与经济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按时提供业务素材,配合确认推广样稿,按协议约定足额支付全部服务费用。

2.2 乙方权利义务

1、按照本协议、附件订单及行业通用服务标准提供约定营销推广服务。

2、有权审核甲方提交全部发布素材,对违法违规、违反平台规则内容有权不予上线并通知甲方修改。

3、因平台版本迭代,乙方可对会员权益、服务规则、收费标准做合理调整,调整以平台官方公告公示生效。

第三条 知识产权

3.1 签约前甲乙双方各自持有的知识产权,权属保持不变。

3.2 乙方为履行本协议产出的商铺页面、数字名片模板、推广文案、线上展厅页面等工作成果,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

3.3 服务有效期内授予甲方本项目范围内普通使用权,仅限本次合作使用,不可转授权、不可转让第三方。协议到期或提前终止,甲方应当停止使用乙方全部交付成果。

3.4 甲方需要完整买断服务成果知识产权,须另行签订书面协议并支付买断费用。


第四条 费用、付款、发票及续约

4.1 本次服务总金额,以附件一《服务项目订单》合计金额为准。

4.2 甲方应于协议生效后 3 个工作日内 将全款支付至乙方对公账户:

户名:简塑(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康健支行

账号:3105 0173 4500 0000 0626

4.3 服务启动条件:甲方全款到账,且完整提交全部业务素材之后,乙方启动各项营销推广服务。

4.4 乙方收到全款、收齐甲方完整开票资料,10 个工作日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5 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未付金额0.05%计收违约金;逾期超过 15 日,乙方有权暂停全部服务,并追索欠款及违约金。

4.6 续约:服务到期前 30 日乙方发送续约通知;续约的会员等级、服务项目、收费以签约时平台最新规则为准。服务到期未续费,本协议自动终止,会员及全部增值服务权限同步关闭。


第五条 保密义务

合作期间获知的对方报价、客户资料、经营数据、商业方案均属于商业秘密,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保密义务不因协议终止、解除而失效。


第六条 责任限制

6.1 因不可抗力、国家政策调整、网络运营商故障、网络攻击、第三方平台规则变更等乙方不可控客观原因,造成服务临时中断、流量波动,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6.2 任何情况下,乙方就本协议承担的全部赔偿上限,不超过甲方针对该单项服务实际支付的服务费。

第七条 协议期限与终止


7.1 各项服务的起止有效期,以附件一订单填写周期为准。

7.2 协议终止,甲方须结清全部应付费用,并停止使用乙方提供的商铺、数字名片、线上展厅、推广物料等全部服务成果。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优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约定


9.1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 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9.2 双方通讯地址、联系人发生变更,应当书面通知对方;未书面告知,原有联系方式继续有效。

9.3 本协议附件:附件一《服务项目订单》V3.1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简塑(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计金额(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

甲方确认声明:甲方已完整阅读、充分理解并同意本协议全部条款。本表勾选项目为甲方选定全部营销推广服务,服务总费用以本表合计金额为准。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