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免费注册|忘记密码|管理入口 返回主站||保存桌面|手机浏览|联系方式|购物车
搜索
新闻分类
  • 暂无分类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魏玉东
  • 电话:0546-5666969
站内搜索
 
荣誉资质
友情链接
首页 > 公司新闻 > 苯酚丙酮装置增产AMS、CHP技术改造项目
公司新闻
苯酚丙酮装置增产AMS、CHP技术改造项目
2026-06-17IP属地 上海122
 根据《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的要求,《苯酚丙酮装置增产AMS、CHP技术改造项目节能验收报告》进行主要结论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苯酚丙酮装置增产AMS、CHP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东营市利津县经济开发区利十一路以北,津五路以东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

项目概况:新增AMS分离提纯及储运设施,AMS产品罐区、装车设施、配套公用工程改造工程等。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利十路208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46-5666597

三、节能验收主要结论

(1)建设方案

项目的总平面布置、主要用能工艺(工序)以及辅助和附属生产设施符合节能审査意见批复时确定的方案,满足节能审查要求。

(2)用能设各

通过对照供货合同、设备铭牌、设备一览表等资料,现场查验设情况,设备满足能效标准要求。

(3)节能技术和管理措施

对照项目施工和竣工资料,进行实地查验,项目的节能技术和管理措施已落实节能审查阶段提出的节能技术措施;通过查阅节能管理制度等资料,项目的节能管理措施已落实。

(4)能效水平

本项目增加值能耗0.42tce/万元,已落实《节能报告》要求(0.45tce/万元)。

(5)能源消费量

项目综合能源消费量满足《节能报告》和《审查意见》要求(等价值5801.03tce、当量值5237.90tce)。

判定项目符合节能审查要求,本项目验收意见为合格。

四、公众提出意见表的起止时间

自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内,您可以将意见反馈给我们,请您提供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以便建设单位反馈意见以及相关部门核查。非常感谢您的支持。

欢迎咨询Welcome advice

发送询盘